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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天开始施行,购房证明现在这样开

原创 发布:2021/6/28 17:04:47 来源:南京房地产网 2770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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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南京发布新政:
自今日起,南京购房证明开具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购房证明虚假申报将严惩:
通告中提到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证明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的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原文如下:
自2021年6月28日起,我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线上线下全城通办。市民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申请开具。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可至市、区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全市开具购房证明服务网点详见附件)。
二、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市、区购房证明服务窗口均现场即时办结。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核验或存在瑕疵需复核的,视材料核查难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门核查情况,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实行唯一编码电子证明。购房证明申请审核通过的,购房证明系统自动生成购房证明编号和二维码,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手机APP可持电子或纸质购房证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四、做好人才购房查验服务申请人才购房证明,须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网上开具过程中因申请人离婚两年内婚姻状况信息、未成年子女监护关系等无法核验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区购房证明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五、严惩虚假申报行为。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证明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的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6月26日
 附:全市开具购房证明服务网点和咨询电话

市本级▼
咨询电话 025-84722588-101

江北新区▼
咨询电话:市民中心:025-68110595;大厂 :025-57064441

江宁区▼
咨询电话:025-69977115

浦口区▼
咨询电话:025-58115790

六合区▼
咨询电话:025-57573310

溧水区▼
咨询电话:025-57236043

高淳区▼
咨询电话:025-6898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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