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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南京这里连发5条征地公告,看看有没有你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2〕143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2〕144号)
2022年11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6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2〕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0.059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新柳路以南,水杉路以西地块(住宅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勤丰村花园组范围内(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表1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桥林街道勤丰村花园组 | 0.0594 | 0.0594 | 0 | 0 |
三、组织实施
1、本项目征前阶段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即日起生效。
2、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微信关注:南京江北生活圈)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2〕145号)
2022年11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6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2〕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14.976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集成电路晶圆级先进封测生产线(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赵家组、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小檀组、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余桥组、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丁庄组范围内(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表1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 | 1.8482 | 1.82 | 0.027 | 0.0012 |
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丁庄组 | 4.0929 | 4.0511 | 0 | 0.0418 |
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余桥组 | 0.9856 | 0.9782 | 0.0052 | 0.0022 |
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小檀组 | 3.7668 | 3.5007 | 0 | 0.2661 |
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赵家组 | 4.2829 | 4.1448 | 0.0825 | 0.0556 |
三、组织实施
1、本项目征前阶段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即日起生效。
2、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补偿费用。
3、本次征收以2022年11月18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2〕146号)
2022年11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60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2〕6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22.426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微信关注:南京江北生活圈)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浦口监狱迁建工程(特殊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西山社区西山组、桥林街道西山社区沈庄组、桥林街道西山社区占庄组、桥林街道西山社区、桥林街道西山社区俞赵组范围内(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表1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 | 16.2150 | 16.2150 | 0.0000 | 0.0000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占庄组 | 2.6998 | 2.6611 | 0.0387 | 0.0000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俞赵组 | 0.2741 | 0.2741 | 0.0000 | 0.0000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沈庄组 | 3.0332 | 3.0332 | 0.0000 | 0.0000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西山组 | 0.2040 | 0.2040 | 0.0000 | 0.0000 |
三、组织实施
1、本项目征前阶段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即日起生效。
2、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补偿费用。
3、本次征收以2022年11月18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2〕147号)
2022年11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604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2〕7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8.672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康新戒毒所)(特殊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西山社区西山组、桥林街道西山社区沈庄组、桥林街道西山社区范围内(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微信关注:南京江北生活圈)
表1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 | 1.1650 | 1.1650 | 0.0000 | 0.0000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沈庄组 | 3.0872 | 3.0872 | 0.0000 | 0.0000 |
桥林街道西山社区西山组 | 4.4199 | 4.2091 | 0.2108 | 0.0000 |
三、组织实施
1、本项目征前阶段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即日起生效。
2、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补偿费用。
3、本次征收以2022年11月18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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