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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推出新政,8大举措狠抓品质!

原创 发布:2023/7/11 17:00:00 来源:南京房地产网 175044 阅读
江北新区的商品房住宅新政来了!

近日,江北新区建交局下发了《关于提升江北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要求的通知》文件中官方共提出8大详细举措,对住宅品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涉及地基基础、防滑渗漏、门窗、墙体、外立面、装饰装修、地下车库等方面,这些都是业主收房时重点关注的地方,也是交付翻车时常被维权的重点!

另外,对比去年6月份出台的《关于提升江北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要求的通知(试行)》,本次文件还明确了江北核心区内和核心区范围,同时也增加了多个新的举措。

本通知自6月30日起实施,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均应执行本通知。

重点:

●本次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理念,促进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商品房住宅。

●本次新政从8大层面提升商品房品质,涉及地基基础、防渗漏、门窗、墙体、外立面、装饰装修、地下车库等。

●官方对商品房品质细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核心区内的住宅建筑立面应以铝板、石材等高品质材料为主,核心区外的住宅建筑立面不得采用真石漆、质感涂料外墙外保温薄抹灰系统,局部凹槽、设备平台、立面构件、装饰线条等因施工困难部位除外;

建筑外窗宜选用隔热铝合金型材,参与节能计算的建筑外窗玻璃应采用三玻两腔中空玻璃或三玻两腔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无飘窗位置的内平开窗应有可调节的限位装置,窗扇宜能180度开启或采用内平开下悬窗;

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两侧的住宅,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隔声性能不应低于3级(30dB);

核心区内的住宅,一层入户大堂墙面应选用瓷质砖、天然石材、木饰面、夹丝玻璃、岩板等质感饰面材料;地坪面层应采用混凝土固化剂、金刚砂等新型建筑材料,不得采用低品质水泥砂浆面层;

全装修住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等。

●文件同时明确了本通知中涉及到的核心区的范围,包括浦口老火车站片区、隧道口片区、核中核、研创园、政务区、沿山大道与江北大道沿线等区域。

|核心区范围示意图

原文如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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