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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住!南京最新换房退税细则公布!

转载 发布:2022/10/13 9:21:22 来源:南京房地产网 245448 阅读


南京在官宣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最新的换房退税细则也于昨日公布!


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期间,凡是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住房的纳税人,对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退税的计算方法、时间认定,也已经全部明确!



政策享受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政策内容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满足条件


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注意:


退税金额的多少和网签价有关,和房子的面积大小无关;

卖房小于买房金额差额退个税,卖房大于买房金额退全额;

政策是全国执行,同城买卖退税,不同城市不能退;

企业不能享受个税退税,政策只适用于个人住房;

共有产权各退各的税费,不能退到一个人名下。


计算公式为:


1、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4.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5. 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时间认定:


1.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2. 新购住房的时间认定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退税所需材料:

1.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税务窗口填写);

2. 纳税人身份证件;

3. 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

4.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

5.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

6. 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信用卡不能退)。


退税地点:


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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