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招!延长退税优惠、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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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8/28 17:00:00
来源:南京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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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近日,住建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城市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部分三四线城市的首套置换限制早已松动,仍然限制首套置换的,主要是一线城市和部分强二线城市。所谓“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认房”指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参考拟购房人在拟购房地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确定贷款比例;“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确定贷款比例。各地根据自身房地产市场实际运行的不同,购房信贷政策的严格程度不同,各地对首、二套房认定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严格程度依次递减。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去年“930”新政中,曾发过这一政策,当时期限要求是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如今相当于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延期2年,未来2年买房人都能享受这一福利,这对降低购买者的负担、满足购房者的住房改善的需求,有重要的作用。当然,以上只是刺激楼市的一部分,当下最关注可能也是最直接有效的还是对于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前几年的6%和现在的4%相差巨大,这让很多还贷人苦不堪言。因而只有降低了存量房的房贷利率,才是真正给大家减负,从源头避免大家提前还贷,甚至还能释放出更多更有效的购买力,对于提振楼市信心以及促进经济消费都能产生积极作用。本文为资讯内容,文字和图片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文中所转载的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因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联系后台,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